校内各单位:
秋冬季为火灾高发期,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,预防火灾事故及次生灾害的发生,确保学校防火安全形势平稳,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,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
秋冬季节,气温逐渐降低,用电、用火、用气、用油量增加,火灾风险增大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思想,认真落实消防安全“一岗双责”制度,坚持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强化“安全自查、隐患自改、责任自负”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,进一步明确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,补齐消防安全短板,消除消防安全隐患,建立长期防范机制,筑牢消防安全防线。
二、加强排查,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
(一)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排查。全面对宿舍、教学楼、图书馆、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,重点违规用火用电用气、使用老旧报废电器、电线破损老化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、排油烟道积油、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等隐患问题,督促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。进一步巩固“拆窗破网”专项整治成果,彻底整治占堵疏散通道问题,打通消防“生命通道”。
(二)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排查。严查“进楼入户”“飞线充电”等行为,整治乱停乱放、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等突出问题。继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办证实名管理,无牌照、私自改装等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严禁入校。
(三)加强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排查。全面排查实验室、仓库等场所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化品及相关废弃物安全风险,严格分级分类监管。
(四)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排查。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,严格管控外墙外保温材料,完善建筑消防设施,及时清理易燃可燃物,畅通安全疏散生命通道、消防车通道。
(五)加强校内商服场所消防安全排查。对快递驿站、超市等经营场所应对货物分类存放,严禁随意堆放;设立禁烟、禁火标志,严禁人员在场所内吸烟或使用明火;遵守安全用电规则,定期检查电气线路,严禁私自架设临时线路;严禁人员在库房内生活居住;库房与周围建筑保持防火间距,防火间距内不得堆放杂物。
(六)加强对公共区域易燃物消防安全排查。秋冬季节,天气干燥,公共区域落叶、枯木等较多,极易发生火情,要做好安全提示,做到及时湿化,定期清理。
(七)加强校内施工消防安全排查。对在建工程、工人临时住房、校内临时建筑等进行全面排查,重点整治违规堆放使用易燃可燃材料、违规用火动焊、私拉乱接电线、占堵疏散通道、损坏消防设施等问题。施工现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,规范临时用电,及时清理易燃物,严禁不经允许动用楼宇内消防器材。施工动用明火的务必提前到安稳处办理动火证(联系人:徐飞,联系电话:15011201918)。
三、强化宣传教育,持续提高师生自救能力
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,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工作,积极运用各种宣传阵地,大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、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,增强广大师生员工防火、灭火和逃生自救能力。要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,要通过宣传校园典型火灾事例,分析事故原因,吸取事故教训,增强消防安全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应急处置能力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学校24小时应急报警电话:80187110
安 稳 处
2024年10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