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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关于办理《动用明火审批表(动火证)》流程及须知的通知

校内各单位:

为规范校内施工,加强安全管理,现将《动用明火审批表(动火证)》流程及须知通知如下:

一、办理流程

1.在我校进行施工、装修的所有施工单位务必在施工前办理《动用明火审批表(动火证)》及《施工单位校内施工现场治安、防火、交通安全责任书》。动火作业包括使用气焊、电焊、喷灯等焊割工具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施工作业。

2.施工单位需登录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安稳处官网(https://awc110.bistu.edu.cn),在“相关下载”栏目下载《动用明火审批表(动火证)》及《施工单位校内施工现场治安、防火、交通安全责任书》,并如实填写。

3.施工单位向校内用工单位提交《动用明火审批表(动火证)》及《施工单位校内施工现场治安、防火、交通安全责任书》。

4.校内用工单位负责人签字审批并加盖公章。

5.动火人持《动用明火审批表(动火证)》及《施工单位校内施工现场治安、防火、交通安全责任书》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特种作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稳处办理动火证。经安稳处工作人员现场查看确认无消防隐患后,方可开具动火证。

二、办理地点

1.沙河校区:保障中心114室,电话:80187350

2.小营校区:三办130室,电话:82426883

3.健翔桥校区:计算中心110室,电话:64884735

三、动火须知

1.动火人必须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、动火证,按操作规程动火。

2.施工单位务必在施工现场向安稳处工作人员介绍施工方案、周期等详细信息。

3.施工现场务必配备灭火器,施工人员务必熟知距离施工现场最近的消防栓。

4.如施工现场有无法清除的易燃物,施工方务必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。

5.每日施工结束后,施工方需对现场进行检查以确认无火灾隐患,并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。

 

 

安稳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1111